2016年湖南邵阳新邵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6-12-14 15:12:03
新邵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1、招聘职位: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4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表)。
2、职位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表)。
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大坪办公区)。
3、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费到现场照相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初审合格的报名者于2017年1月6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考时作承诺签字。
6、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职位需开考的,必须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调整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表),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 笔试时间: 2017 年1月7日上午8:30---10:00
2、面试
面试根据职位情况分别采取实际操作考试(笔答方式)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内容见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表。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1)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笔答的方式,与笔试同日进行。
实际操作(笔答方式)考试时间:
2017年1月7日上午10:50—11:50
(2)结构化面试按招聘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1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时,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公开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时,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考察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填写单位志愿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同一职位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愿选择报名时公布的招聘单位,每人只能填写一个单位志愿。
(八)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不得调动(考上公务员的除外)。
三、纪律要求
(一)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 邵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新 邵 县 林 业 局
新邵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民族宗教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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