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汕头市潮阳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100人公告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2016-12-14 15:22:11
潮阳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一、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本次招聘辅警人员100名。
(二)男性(汕头市户籍优先),身高在1.68米以上,年龄为18至 30周岁(即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技能和良好军事素质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文化程度限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精神及心理疾病;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司法、体育院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参加邪教组织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有吸毒、赌博、偷窃、道德败坏等其他不良习惯而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棉新大道石珠路劳动培训大楼附楼三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5张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
(四)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者发给《准考证》,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1、笔试内容:法律基本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考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文具(不得夹带文字、图表等资料)依时在指定考场考室参加考试。
4、公安、司法、体育院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笔试成绩按照其在校或在部队现实表现进行加分,加分分数在10分(含10分)范围内。
(二)体能测试
1、笔试成绩自高低依次排列,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名单在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2、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阶段。体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在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3、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4X10米跑、1000米跑。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合格标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分析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分者入围)。
五、体检及政审
成绩列前100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招聘的对象须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进行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聘用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区人社局属下的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合同期每年一签。合同期满,本人有意愿且用人单位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聘用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聘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辅警人员每人每月工资福利3000元(含社保费、医保费)。
八、联系电话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政工室:83883021。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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