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广安华蓥市卫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广安人事考试网 2016-12-16 16:43:01
关于2016年华蓥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华蓥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6年华蓥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要求界定均截止到2016年12月2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分职位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7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华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华蓥市清溪路224号),咨询电话:0826-4832638。


  3.报名时提交材料:报考者须提供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④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⑤《2016年华蓥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式两份。


  4、考试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面试80元/人,体检费用另行收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者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面试(总分100分)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现场答问、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的方式进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为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面试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参加人数与考核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面试比例。


  (二)面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8:30


  (三)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并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ysrsj.gov.cn/)上公告。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依据考核招聘类别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7位评委评分的平均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考核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核招聘其他面试名额达到考核招聘名额2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具体事项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ysrsj.gov.cn/)上予以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ysrsj.gov.cn/)上公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本次考核招聘到华蓥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在公示期内、聘用环节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相关电话。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4690530


  华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26)4832638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否则因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1.2016年华蓥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x


  2.2016年华蓥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docx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