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长沙县地税局招聘简章(50人)
来源:长沙县地税局
2016-12-20 16:32:50
长沙县地税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县地方税务局的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录计划
招聘合同制岗位工作人员50名(男女不限),其中大厅工作岗位35人,文秘岗位2人,内勤岗位10人,后勤岗位3人。
三、招录条件
(一)大厅工作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它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意识强,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2月18日8点至17点
2、报名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三路28号长沙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一楼
3、提供资料:《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寸照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成绩排名按1:2确定面试范围。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拟录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用及待遇:对已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由长沙县地方税务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招录人员待遇按照《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县政办[2009]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沙信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组织实施,长沙县地税局监察科全程监督。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咨询电话:0731-84029668,监督电话:0731-84657105。
长沙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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