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2-21 14:21:31
  关于公布2016年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已结束,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命题、阅卷、提供成绩,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2016年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资格审查入闱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北京时间10:30—18:00)进行资格审查。2016年12月26(星期一)(北京时间10:30—18:00)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上述时间准时参加,逾期不到者,按照自愿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查地点


  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一楼5号会议室,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考生可乘坐16路、63路、106路、912路公交车,到丝绸之路宾馆站下车即可。)


  四、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证件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证照、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A4纸)各一份;1寸免冠彩照2张;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建造师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岗位,需提供单位聘任文件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在职工作人员的考生需出具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相关材料。


  3.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烈士配偶及子女需提供烈士荣誉证书或授予烈士文件,以及证明与烈士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各地、州、市团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3)“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4)“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各地、州、市人社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服务证书。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提前准备并填写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


  2.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期间,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保持电话畅通,以防递补时无法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联系人:薛小新、张敏


  联系电话:5283092、5283083


  监督电话:0991-5283027


  附件:


  附件1: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xls(下载


  附件2: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资格审查入闱人员名单.xls(下载


  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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