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2-22 16:31:54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生计生委”)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省卫生计生委下属6家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2人。
 
  各单位简介、咨询方式及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凭资格复审前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报名,留学归国人员可以在该期限前暂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人员均需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在报名期内完成报名有效。应聘人员自行登陆省卫生计生委网上招聘系统(http://exam.hzwangda.com),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2日,考生可登录该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初审结果。因填报信息有误或需要更换应聘岗位的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3、确认和打印准考证。2017年1月4日至6日,确认并取得应聘资格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岗位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各单位招聘笔试在统一时间、地点进行。时间初定为2017年1月7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内容”栏。
 
  笔试成绩于2017年1月1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入围面试人员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一些招聘岗位涉及的有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工作经验等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安排于笔试结果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考查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岗位认知、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招聘单位、省卫生计生委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一般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jw.gov.cn/,信息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各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点击下载>>>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计划表。xlsx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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