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内江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内江市人事考试网 2016-12-23 14:58:17
内江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具体职位设置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四川省内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国民教育)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需出示毕业证、学籍卡)。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招聘特警支队辅警,限男性,身高不低于4250px;招聘A1驾驶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至27日(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上午9:00),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内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笔试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2.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内江市公安局统一进行职位调剂,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聘用名额。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月2日至1月6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gov.cn)上公布。


  4.笔试加分政策:


  公安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1分;在公安院校或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笔试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前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月11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送交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审核(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1.5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内江市公安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三)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内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察


  内江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公安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必须参加不少于7周的培训,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八、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000+绩效工资+补贴;试用期只发基本生活费1000元。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92059、2292061


  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内江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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