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铜陵市义安区招聘21人公告

来源:义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6-12-28 13:22:40
  铜陵市义安区公开招聘市容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提升我区文明创建成果,根据《铜陵市义安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义人[2016]7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市容协管员,其中:城区市容协管员(编外聘用人员)15名(含女性1名);东联乡市容协管员6名(实行合同管理,不纳入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序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4、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或父母为本区常住户口(本公告发布前所在地户口);


  5、城区市容协管员岗位,男性14名,女性1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东联乡市容协管员岗位,均为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转业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1、城区市容协管员15名(含女性1名),主要从事义安区城区市容管理协助执法工作;


  2、东联乡市容协管员6名,主要从事东联乡市容管理协助执法工作。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报名、考试、体检和政审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12日(周二—周四),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义安区城管局(区经信委三楼),咨询电话:8810279、8819632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者应本人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加分的退伍士兵需携带本人退伍证、立功授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服役9年以下加3分,退伍军人服役10年以上加5分,在部队获优秀士兵或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人员加3分,多次获相同奖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所加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2)报名人员均须填写《铜陵市义安区公开招聘市容协管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需对应报考城区市容协管员或东联乡市容协管员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2:1的,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指标。


  (3)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体能测试费每人80元,共计125元。


  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  1月17日到铜陵市义安区城管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体能测试,单项成绩和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法律法规、政治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


  法律法规(50分):内容为《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政治基础知识(20分):高中范围。


  时事政治(10分):2016年国内和国际情况。


  写作(20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3: 30—16:30,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项目及分值:体能测试参照《铜陵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评分标准》男子、女子青年二组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


  ①男性:必考项目:1000米跑;自选项目:引体向上或俯卧撑(二选一)。


  ②女性:必考项目:800米跑;自选项目:仰卧起坐或100米跑(二选一)。


  必考项目和自选项目各占50%分值分别计分。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城区市容协管员和东联乡市容协管员两个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能测试成绩再相同者,退伍军人优先。


  体检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进入政审阶段。


  (四)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城区市容协管员和东联乡市容协管员分别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同时,参加此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不含因体检、政审因素未被录用的人员)按报考岗位分别进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东联乡城管后备人选库。今后两年内编外聘用人员出现自然减员后,区城管局将从后备人选库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满15人后不再递补,东联乡从后备人选库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满6人后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程序。递补工作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局核定。


  (二)待遇。


  1、城区市容协管员15人,占用区城管局编外聘用指标,聘用待遇按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2、东联乡市容协管员6人,不占用编外聘用指标,由东联乡政府日常管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待遇可比照区城管局市容协管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可交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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