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理工大学招聘非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通知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6-12-28 14:04:33
  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基建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招聘岗位一:工程安装1个,岗位二:工程造价1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熟练掌握技术标准,施工规范。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能够胜任本专业相关工作。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爱岗敬业,工作踏实,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一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暖通)、给排水工程。


  2、岗位二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3、有工作经验和监理、造价、建造工程师等专业资质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基建处岗位一张XX”),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校人事科(专用邮箱:rsk@sdut.edu.cn),提供应聘简历和其他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有不实情况,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学校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组织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待遇


  所聘岗位为学校非事业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类岗位同职级人员标准执行。保险按当地社保相关规定办理,工资、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代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武老师、基建处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0019、0533-2780801


  电子邮箱:rsk@sdut.edu.cn


  点击下载: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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