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2-29 15:58:12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是浙江省残联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共建共管的省级公立康复医院。中心拥有国内一流的先进康复医疗设备,设有全省首家康复名医馆、浙江名中医馆(滨江)和全省规模最大的儿童康复基地。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医院地址在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2828号,为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3个岗位共31人,其中医技人员25人、教师4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⒈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为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⒉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接受应聘。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日15时期间,登陆中心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jkf.org,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7年3月3日15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康复医师等3个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不受人数限制。其余岗位报名人数最低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4日9时至3月6日16时。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4.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再确认成功后,于2017年3月9日9时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照50%计入面试成绩。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⒈ 笔试。
 
  笔试定于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在2017年3月12日通过中心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到1:8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⒊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最高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当天公布。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初试成绩×25%+面试复试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余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复试成绩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本中心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网站(http://www.zjkf.org/,人才招聘)。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
 
  浙江省残联网站(http://www.zjcl.com.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本中心网站和浙江省残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省残联机关纪委:0571-8883055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90865,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附件:浙江康复医疗中心2017年岗位招聘表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等级 人数 招聘对象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其他条件 是否紧缺岗位 考试科目
1 康复医师 专业技术 七级及以上 1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研究生/硕士 副高及以上 具有康复医师岗位工作经历;正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免笔试
2 康复治疗师1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 本科 初级及以上 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 康复医学
3 康复治疗师2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本科 初级及以上 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且有儿童康复治疗工作经历 康复医学
4 中医内科医师1 专业技术 七级及以上 1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中医学 本科/学士 副高及以上 正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免笔试
5 中医内科医师2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中医学 本科/学士 中级 专业方向为中医内科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6 神经内科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神经病学;中医内科学 研究生/硕士 初级及以上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专业方向应偏向神经系统病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7 呼吸内科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中医学 本科/学士 中级 专业方向应偏向呼吸系统病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8 心血管内科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中医学 本科/学士 中级 有急诊、ICU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9 儿科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初级及以上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0 高压氧室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初级及以上 有高压氧工作经历或浙江省医用高压氧专业上岗合格证者优先;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1 针灸推拿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针灸推拿学 研究生/硕士 初级及以上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针灸推拿学
12 全科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本科/学士 中级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3 精神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精神病学 本科/学士 初级及以上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4 麻醉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麻醉学 本科 初级及以上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5 脑肌电图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 本科 初级及以上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6 B超医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 本科 初级及以上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有CDFI上岗证, 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7 放射技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医学影像技术 本科 初级及以上 具有放射大型设备上岗证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8 检验医(技)师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学士 中级 检验医师需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医学检验
19 护士 专业技术 七级及以上 2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护理学 本科 副高及以上 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免笔试
20 设备维护员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学士 不限 有医疗设备维护相关工作经历 生物医学工程知识
21 财务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会计学;财务管理 本科 不限 有医院及财务审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财务管理知识
22 特殊教育教师1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特殊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心理学 研究生/硕士 不限 有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工作经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特殊教育学和心理学
23 特殊教育教师2 专业技术 八级及以下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特殊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小学教育;教育学;艺术教育;体育教育 本科 不限 有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特殊教育学和心理学
 
  备注:“学历/学位”指学历学位的最低条件要求。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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