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白城市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为了满足白城市各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2016年白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公布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64名。其中白城市直19名,洮北区14名,大安市8名,通榆县3名,洮南市19名,镇赉县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6年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9日至1998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29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含在读非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截止2016年12月29日仍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以及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分别在招聘单位所在地报名。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受理及资格初审。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申报白城市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报名。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联系电话0436-3209654。
申报洮北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洮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报名。地址:白城市洮安东路69号。联系电话0436-3222871、0436-3226520。
申报大安市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报名。地址:大安市人民路21号。联系电话0436-5233903。
申报通榆县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地址: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联系电话0436-4297008。
申报洮南市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会议室报名。地址:洮南市民生大厦北栋6楼。联系电话:0436-6814050。
申报镇赉县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镇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报名。地址:镇赉县环湖东路。联系电话:15643699099。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2016年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从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红底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职人员报名的,应一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收费标准。笔试岗位每人收费60元(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35元),进入面试后另行收取80元面试费。免笔试岗位105元(报名费25元,面试费80元)。
4、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月9日至10日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404室,联系电话:0436—3209654),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市人社局会同市政府征兵办、市民政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月13日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允许考生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生之间在报名过程中发生的资格审查争议问题进行仲裁,并在报名日期内向考生做出答复。
考生专业属于旧专业的,可在下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4)认真对比本人专业后选择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应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本公告发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中某岗位要求的专业系《对照表》中体现的“合并”、“拆分”、“更名”关系的,视为符合专业资格条件,允许报考。
对于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岗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条件下,经认定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允许报名。
(五)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发《准考证》。考生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试
笔试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范围参考《2016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在白城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网络查询信息1份,以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发布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按专业分类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聘用面试成绩优先者。
考生成绩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体检工作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白城市人社局在白城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jl.gov.cn)为本次公告发布网站。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bchr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查询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3209654
洮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3203926
大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5233903
通榆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科0436—4297008
洮南市人社局考试培训科0436—6814050
镇赉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科0436—7293796
公告未尽事宜,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
1.《2016年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6年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6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