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气象局招聘公告

来源:甘肃省气象局 2016-12-30 14:41:44
省气象局关于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机关法制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对省气象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服务方案;


  (二)协助省气象局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或者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对省气象局起草或者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受省气象局委托,代理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五)受省气象局委托,代理有关刑事、民事诉讼案件,或者处理非诉讼法律纠纷案件;


  (六)代理或者协助省气象局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工作;


  (七)研究有关气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八)协助省气象局处理与有关新闻媒介之间的重大涉法事务;


  (九)承办省气象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律师工作经验丰富,与司法部门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律师资格且从事律师执业实务5年以上;


  (三)精通行政法、经济法、民法专业知识,熟悉与气象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本省法律界有较高声望;


  (四)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其单位办公场所在兰州市中心城区内。


  三、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应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如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书,包括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3)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4)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5)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6)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律师本人的执业证明,包括律师执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2)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得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3)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4)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7年1月18日前送或寄至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二)评审


  省气象局将组织评审工作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我局将与拟应聘的法律顾问律所签订顾问合同,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将明确服务我局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联系地址:兰州市东岗东路2070号


  邮政编码:730020


  联系电话:0931-2402458


  联系人:朱 励


  Email:414069935@qq.com


  甘肃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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