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招聘8人公告

来源:安徽省委党校 2017-01-03 13:23:16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博士直接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6年度博士直接引进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计划直接引进相关专业博士8名(具体专业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历届博士,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3.政治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党校教学科研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投递简历或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1004室。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1号;邮箱:ahdxzzrsc@163.com


  (四)报名要求


  报名需填写真实的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联系人


  刘桂生 电话:0551-62173024 18855167227


  五、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17年2月13日至2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1004室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三)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但2017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不得报考。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2)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名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专业测试。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六、专业测试


  (一)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由省委党校相关学科专家命题,采取百分制评分。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测试成绩


  每位试讲者试讲结束后,由7名评委当场评分。试讲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下5个有效分数的平均分(取小数点后3位)。试讲成绩当场宣布并在省委党校网站公示一周。试讲评委由省委党校邀请校内外专家担任,其中校内评委不超过3人。


  (三)最低分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设最低分要求。以当日参加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以75分为最低分要求。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博士直接引进计划数,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工作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具体负责。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三)递补原则


  体检或考察未通过出现人选缺额的,由组织人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选,由组织人事处报校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在省委党校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博士直接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的全程指导和省委党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直接引进博士岗位汇总表

 

主管部门 (招聘人员) 招聘 单位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联系电话
专 业 学历(学位) 年龄
中 共 安 徽 省 委 党 校 中 共 安 徽 省 委 党 校 专 业 技  术 2 马克思主义哲学 博士 40 周岁 以下 0551-62173024 或18855167227
1 政治经济学或区域经济学
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或政治学理论
2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