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石阡县五德镇人民政府招聘简章

来源: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7-01-03 13:33:46
  2017年贵州石阡县五德镇人民政府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2016年度工作需要,经石阡县五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1名、公益性岗位1名,为认真抓好次项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林  雪(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蒋  芃(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云才(镇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杨志方(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周云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镇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1名、公益性岗位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聘用人员由五德镇政府管理,协管员主要从事人社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政府后勤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人员、相关部门予以认定的失地农转非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镇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协管员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认定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天,即2017年元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五德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856-7860126。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


  六、招聘方式


  (一)劳动保障协管员报名人数超过1人的,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1名予以聘用。报名人数为1人,直接予以聘用。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人数超过1人的,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1名予以聘用。报名人数为1人,直接予以聘用。


  七、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待遇


  (一)所聘用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待遇按照黔府办发[2009]102号文件执行。


  (二)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1、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2、社会保险:单位部门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九、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五德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