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为加强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补充各类人才资源,结合医院实际,现制定2017年度医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4、护理专业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截止到2016年底);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
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299149963(九三中心医院招聘)QQ群,并在QQ共享中下载《九三管理局事业单位诚信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yyrs@163.com信箱中。相关考务通知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李慧琳为准)。虚报、谎报以及扰乱正常考务秩序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2日16时。
3、报名联系电话:0456-7881420,联系人:李慧琳。
(二)资格审核及报岗
1、资格审核及报岗时间: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8:00至16:00时。
2、资格审核及报岗地点:九三管理局人社局。
3、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如下:
(1)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到医院报到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2)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此三联单由各院校档案管理部门开具,要求盖有档案馆公章);
(3)已考取执业医师资格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九三管理局及农场生源,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6)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一寸照片2张;
(7)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考核
1、考试:实行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面试考核为演讲和专业知识问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执业情况:具有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加8分。
(2)学历:研究生学历加5分,本科一表加2分。
(3)护理岗位男性加3分。
(4)九三地区户口的毕业生加5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7年1月15日(星期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请示后再予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应聘者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7年1月15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遇特殊情况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三官网和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九三管理局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6-7893240。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录用人员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按企业标准交纳五险。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考核测评不合格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格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医院分配方案执行。
本公告由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三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