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巴楚县水利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管理服务工作,缓解当前人员不足的矛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岗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周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1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30周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6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及档案原件),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6、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巴楚县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内: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尚未入编的特岗老师;
(6)县聘人员;
(7)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人员(含县聘);
(8)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因故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人员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可到报名点咨询或登陆巴楚县人民政府网(www.bachu.gov.cn)下载《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和《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政审表》,选择报考岗位后,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和政审。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2月15日
3、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大厦一楼)
联 系 人:陈 颖
报名电话:0998-6215092
4、报名程序:
(1)本人如实填写《报名表》、《政审表》(档案袋密封)各一份,到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劳动大厦一楼)现场报名。
(2)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MHK)。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概不退还。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电子照片,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报名,对于代替报名的不予收取报名资料。
《报名表》、《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巴楚县人民政府网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审核盖章。
5、报名费和考试费: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政审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持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原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报名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考生须提前准备个人学籍档案(学籍档案不在本地的,可提前到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于体检公示期结束前提交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交取消资格。
2、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所在乡镇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审定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7)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三)笔试
资格审查和政审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制卷、答题,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联合办公楼公示栏公示。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6人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并缴纳面试费40元。
1、考生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如出现岗位空缺,可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本人自愿原则顺序调剂。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联合办公楼(劳动大厦)公示栏公示。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联合办公楼(劳动大厦)公示栏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考事项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考生根据公布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此次招聘人员为县聘人员,待遇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1、巴楚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招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2、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巴楚县组织的任何招考。
5、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通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214075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6215160
附件:1、《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7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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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