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铜陵经开区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提升经开区文明创建成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父母为本市常住户口(本公告发布前所在地户口);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城管协管员17名,其中男性15名(岗位代码17001),女性2名(岗位代码17002)。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17日- 2017年元月19日,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咨询电话:0562-2821785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者应本人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加分的退伍士兵需携带本人退伍证、立功授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服役10年以下加3分,退伍军人服役10年以上(含10年)加5分,在部队获优秀士兵加1分,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人员加3分,多次获相同奖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2)报名人员均须填写《铜陵经开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指标。
(3)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到经开区人力资源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单项成绩和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通过者即为合格。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法律法规、政治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
法律法规(50分):内容为《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政治基础知识(20分):高中范围。
时事政治(10分):2016年国内和国际情况。
写作(20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者放弃体能测试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分值:体能测试参照《铜陵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评分标准》男子、女子青年二组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
①男性:必考项目:1000米跑;自选项目:引体向上或俯卧撑(二选一)。
②女性:必考项目:800米跑;自选项目:仰卧起坐或100米跑(二选一)。
3、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在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待遇。
按照《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
(二)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用,报名费用由经开区承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相关信息查询网站: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四)本次考试,由铜陵经开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62-2821785。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62—2689157
2017年元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