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连云港公安局招聘特勤人员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
2017-01-13 16:05:56
连云港市公安局特勤人员招聘简章
因公安机关维稳处突、巡逻防控、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6名公安特勤队员(其中男151名、女15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热爱从事公安特勤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正义感强,自愿服从组织分配。
2. 具有较好的军事和体能素质,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男性身高173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其他有关体检标准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能标准经测试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二)具体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2016年武警、解放军退役士兵,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本市户籍(包括赣榆、东海、灌云、灌南等县区)。义务兵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官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市户籍居民(包括赣榆、东海、灌云、灌南等县区)。
3. 现为巡特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曾服过兵役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或者治安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核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的电子文件(jpg格式,不大于300K)以及退役证、毕业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的电子扫描文件等(tif格式,每个文件不大于500K),以本人姓名作为文件名进行打包后,发送至lyggafj@126.com邮箱,截止时间:1月14日。通过初审的,将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在1月17日前携带《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报名表》(打印件)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退役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海州区云台乡九岭村苏庄,市看守所北150米)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实事求是提供个人资料,有关信息资料不实者一律视作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为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海州区云台乡九岭村苏庄,市看守所北150米),联系电话:81035485。
报名时请携带《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报名表》(打印件)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退役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男子为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米跑、1000米跑;女子为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100米跑、800米跑。每个项目为25分,满分100分(60分达标)。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则体能测试达标即可。
(三)面试
满分100分,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估加分
1﹒获得省级以上武术、散打、拳击等格斗技能比赛第一、二、三名的个人,分别加6、4、2分;
2﹒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军、师旅、团级军事技能比武前3名的个人,分别加6、4、2分;
3. 部队服役期间参加过预提指挥士官、驾驶员、卫生员培训的,加1分;
4﹒因军事技能业绩突出,在部队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分别加8、4、2分;
5﹒具有A1、A2、B1、B2、C1驾驶执照人员分别加5、4、3、2、1分;
6.巡特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在职期间被评为市局五星级警辅、四星级警辅、三星级警辅、巡防之星的,分别加4、3、2、1分;
7. 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高中低等级分别加6、4、2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累计计分。
(五)体检。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及评估确认的加分成绩三项合计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资格复审。遇有弄虚作假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聘用。从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各个环节的结果在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
三、薪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缴纳“五险一金”后人均工资3000元/月。对特勤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集中训练住宿(食宿免费)。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符合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进行回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报考或录用资格外,还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9、(0518)8529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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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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