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01-13 16:21:02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17年1月招聘1名高年资教师岗位人员启事
 
  因教学工作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聘请高年资教师 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申请者如为境外人士,还需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境外人士在中国的规定。
 
  2. 申请者为我校已退休教师、国内著名高校已退休教师、境外高校已退休教师或可利用学术假来校上课的境外知名高校在职教师。
 
  3.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申请时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
 
  4.具有副教授(或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及课程建设能力,且任教期间教学效果良好。
 
  5.申请者如为利用学术假来校上课的境外知名高校在职教师,应具有助理教授(或同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其学术假期限能够覆盖在我校任教的期限,且申请者工作单位允许其在外兼职。
 
  (二)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6日
 
  2.应聘者将《中山大学高年资教师岗位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文件、有效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三个月内有效。请提供国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或境内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或境外中国大使馆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学术荣誉证明材料、教学工作证明材料、两名同行专家推荐函交(寄)至聘请单位。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二)聘请单位资格审核,对校外人员进行试讲。
 
  (三)聘请单位推荐人选。
 
  (四)学校审批。
 
  三、聘任及聘后管理
 
  (一)院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工作协议。
 
  (二)对受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管理。
 
  四、其他说明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人: 林老师
 
  电 话:0756-3668318
 
  E-mail: issL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7年1月9日
 
  附件:《中山大学高年资教师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