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1-17 15:30:51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


  一、单位简介:


  新疆社会科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隶属于自治区党委的全额拨款正厅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2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6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6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


  (八)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2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网络报名并电话确认,并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一并发送到邮箱xjskyzrc@163.com中,报名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地点: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46号新疆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517、515室)。


  (四)报名联系人:祖木来提·阿不力克木、胡海莺


  联系电话:0991-3837597、18099170821、3835944


  (五)报名须带材料: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属于在校应届毕业生本人须出具学校一级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属于在职、社会人员须在乡镇府、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出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⑦蓝底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⑧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专业参考范围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请参照《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本科学历学位考生请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附件4)。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7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46号新疆社会科学院社科大厦515室)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


  (2)笔试试卷将由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市场考试中心提供,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条件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


  (2)面试采取学科专业知识测试、考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统一命题、组织,面试考官由新疆社会科学院选派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公布面试成绩。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者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社会科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经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经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社会科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王林纪(新疆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监督电话:0991-383642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度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附件3: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下载)


  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xls(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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