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益阳资阳区竞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资阳人民政府
2017-01-18 16:37:50
2017年资阳区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和《益阳市科级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我区工作实际,区委决定面向全区开展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拔范围及数量
1、选拔范围。资阳区全区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及长春经开区(不含学校、医院)未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选拔职位与数量。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分别为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区政协办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区政府办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区工商联副会长1名、区文体广新局副局长1名。
三、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务员调任的相关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被判过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处理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仍在影响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并在影响期内的;
4、事业编制人员还需符合调任规定的资格条件;
5、有其他影响任职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资阳区党建网(http://220.168.146.195:85/)、资阳公众信息网(http://www.hnziyang.gov.cn/)上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
(二)现场报名。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2月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报名地点:资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405室
报名资料:
1.《2017年资阳区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签署单位意见,盖单位党组、党(工)委公章);
2.一寸彩色照片4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过审查合格,按照与选拔职位一般不低于10:1,最少不得低于7:1的比例进行笔试,否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或调剂选拔职位数。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竞争性选拔全过程。
(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与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六)考察。职位“A”、“B”、“C”、“D”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职位“E”按照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并列名次,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实地查看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其中对破格提拔人选、调任人选作出组织决定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再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若经组织考察,认为某职位确实没有合适的任职人选,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可以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
(八)公示。将区委常委会确定的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未发现影响任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备案。将公开选拔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等日常工作。区纪委和干部监督部门负责对竞争性选拔工作全程监督。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凡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资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干部科联系电话:0737-43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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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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