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工人日报社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1-18 16:40:58
浙江工人日报社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浙江工人日报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人日报社:浙江省总工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是:牢牢把握省总机关报的定位,紧紧围绕党政、工会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服务大局,做好宣传、引导,传递正能量;全心全意为各级工会、为广大职工服务,做好工会组织喉舌,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69号12号楼。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5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该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人日报社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获得相应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6日后出生)。新媒体运营总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6日后出生)。
5、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至2017年2月6日17:00止(以邮件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可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zjgrrb@sina.com(邮件主题设为出生年月xxxxxx+姓名)。报名邮件需有以下内容: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户口薄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版。报考人员对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浙江工会网上,并通过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种方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由省总工会组织,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时间、地点:2017年2月16日下午(半天),省委党校文欣校区。
笔试内容:相关综合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浙江工会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有资格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浙江工人日报社办公室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查相结合。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在浙江工会网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工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或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本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本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工会网(http://www.zjftu.org/);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工会网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总工会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电话:0571-85118336/85113240。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工人日报社办公室直接咨询。电话:0571-88869591/8720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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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社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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