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双鸭山就业信息网 2017-01-18 16:59:16
2017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35人公告


  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5人。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双鸭山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35人,其中:大学生岗位10人;普通岗位25人。


  二、招聘原则、条件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大学生岗位招用对象为:双鸭山市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后生人),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五年内,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品行良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普通岗位招用对象为:双鸭山市区户籍,年龄在50周岁以内(1967年1月1日后生人),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品行良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方法。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0日,


  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 下午13点30分-17点。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城投大厦10楼人事科)


  联系人:李昕13846913220 王婷婷13349333211


  人事科:4206371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岗提供);


  ④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本人近期免冠照二寸照片4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招聘方式。采取考试、体检、公示的方式进行。


  1、考试。报考大学生岗位人员只需进行笔试;报考普通岗位人员只需进行面试。


  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


  ②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是否具备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必要条件。


  笔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名次进行递补。


  3、公示及聘用。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双鸭山市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期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3年后自动退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的,可签订最长为期5年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市就业局进行备案(含聘用协议、报名、笔试、体检等纸质归档材料)。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岗位补贴(含个人应缴纳的三险)。补贴标准为:普通岗位补贴910元/月,大学生岗位补贴1465元/月。


  (二)社会保险: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五、相关费用


  考试报名费用200元。体验费以医院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双鸭山市就业局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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