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蓝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永州人社局
2017-01-19 17:11:23
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蓝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招聘单位及职位要求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查阅相关信息。
二、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我县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日至1999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7、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蓝山县内具有正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6、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国家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考试聘用程序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15日。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毕业证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照数码相片。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5、招考职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聘用计划。
7、准考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考生于3月2日至3月3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
8、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各职位笔试内容详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形式详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面试的时间、面试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公告(详见蓝山政府网“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中面试公告)。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
成绩合成:县卫计委所属乡镇卫生院中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方法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到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它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者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处理。
4、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
5、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按职位表中最低服务年限为蓝山服务,否则不予调动和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6-2225892 2213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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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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