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业单位将可直聘高层次人才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7-01-23 12:59:34
原标题:云南事业单位2月1日起可直聘高层次人才
云南省人社厅日前印发《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直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省内事业单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可以开启“绿色通道”直接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建立人事关系。
《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相应层次者;省部级领军人才入选者,以及相应层次者、获得国家级单项奖前3名者;在相关行业领域内有较深专业造诣的优秀拔尖人才,以及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
事业单位直聘高层次人才,应在岗位有空缺条件下,由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工作组予以实施。
直聘程序方面,首先需要成立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委员会可由单位领导、业内知名专家组成,经主管部门核准并报政府人社部门备案。其次,评审认定委员会对拟直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评价和评估,组织召开直聘评审会,确定直聘人选名单。第三,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则由事业单位填写《云南省直聘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社部门核准。最后是事业单位与直聘的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报政府人社部门办理人事聘用和岗位聘任手续。
直聘高层次人才的领域,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建设和发展情况自行确定。直聘的高层次人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创新创业能力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采取直聘方式进入我省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等方面的待遇。
直聘高层次人才面向国内外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遵循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的原则。事业单位在政府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直接聘用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直聘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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