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磐安县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磐安人才网 2017-01-23 16:56:23
  磐安县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磐安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0名城区学校编内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参与监督,磐安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和有关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简历、特长、荣誉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930807580 @qq.com。邮件主题须写明报名的岗位及学科。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联系电话:磐安县教育局人事科0579-84652581,0579-84652660
 
  (二)初审
 
  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
 
  (三)招聘考核
 
  考核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品行考核两部分。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采用专业知识(技能)测试、现场上课、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前,应届生须向教育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品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品行考核结果以学校发回的个人档案为依据,不再重新组织考核。
 
  (四)体检
 
  通过招聘考核的,须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五)聘用签约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签约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非师范类毕业生在签约后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开始)。
 
  签约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报名、考核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存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不宜录用情形的。
 
  四、缺额补充
 
  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其缺额在当年内补充招聘。
 
  五、解释权
 
  本公告由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名额、条件。docx
 
  2017年磐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 安 县 教 育 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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