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和《黑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黑龙江省气象局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批复”,黑龙江省气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7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气象局系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黑龙江省气象局为正厅级单位,对下垂直管理。黑龙江省气象局下辖13个市(地)气象局(大庆市气象局本级以地方管理为主)、72个县级气象局和分布在哈尔滨、佳木斯两个市的10个处级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考岗位(见《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三、报名人员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本次招聘岗位全部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留学生须获得教育部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六)本次公开招聘中所注明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原毕业学校或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进行派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不能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将不予接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考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气象局官网(网址:www.hljmb.gov.cn)及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www.cmatec.net)网站发布,考生在2017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2:00期间黑龙江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7.16.120:8081/)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
2.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7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单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仲裁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公开招聘以在黑龙江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
统(http://218.7.16.120:8081/)报名为准,已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聘现场投递纸质简历或在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报名的毕业生还需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同时,报考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还需将《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毕业生应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电子照片发送至2263712676@qq.com(黑龙江省气象局招聘)。邮件的主题名和报名表的文件名统一编写为“报考岗位(第一志愿)-姓名-学历-所学专业”,电子照片必须以报“考岗位名称(第一志愿)-姓名”为文件名称。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所用照片必须与所传照片一致。
3.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或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0451)82622791或82631827。
(三)考试方式
1.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根据报考岗位招聘方式参加黑龙江省气象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有关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黑龙江省气象局官网(网址:www.hljmb.gov.cn)及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www.cmatec.net)网站。
其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
2.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采取笔试、面试结合方式招考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的综合情况,黑龙江省气象局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试用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监督
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32311。
五、严格招聘纪律
招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执行招考纪律,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孟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622791、82631827
附表:1.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黑龙江省气象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