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沧州献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26人公告
来源:献县政府网
2017-02-06 15:06:56
2017沧州献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26人公告
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加强师资力量,按照我县2016年招聘计划,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献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教体局”)、县职教中心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岗位、学历及相应资格要求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献县户籍。非献县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配偶可列入招聘范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资格等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见《2017年献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由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县政府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后的《招聘方案》,由县人社局制定《招聘公告》,在献县电视台和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发布,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2月13日上午 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下午5 :00。报名地点设在献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下载并持《献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依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规定执行。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根据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县教体局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符合报考要求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有关事项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2月22日-2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上午9:30-11:0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根据公开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依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规定执行。面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确定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确定复审人选。
由县人社局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及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本人现实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
(七)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献县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招聘岗位计划内,由县政府批准后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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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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