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宿州埇桥区招募专职扶贫人员200人公告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充实基层扶贫人员队伍,同时为我区培养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专职扶贫人员200名,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2017年7月底前毕业)、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募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募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下简称‘埇桥区人社局网’,报名网址http://www.yqqrsj.gov.cn)”,点击网站左侧“考试报名”图片进入,或直接登录埇桥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60.171.247.83:800)。
报名时间为2月11日9:00至2月1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埇桥区人社局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埇桥区招募专职扶贫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禁止上传修改或修饰容貌的照片。因上传不合规照片或照片与本人容貌不符,导致影响资格审查、考试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月15日18: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月15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埇桥区人社局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埇桥区人社局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2月16日12: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 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费用。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
《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2月22日。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上午09:00—11:00,
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19日9:00至2月20日17:00登录“埇桥区人社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测试》占6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月2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埇桥区人社局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月27日前在相关网站公布。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网站同时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埇桥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埇桥区基层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服务期为两年(试用期6个月)。
专职扶贫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由区扶贫办制定专职扶贫人员管理办法,由所在乡镇统一管理。
专职扶贫人员月工资为宿州市市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目前市辖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扶贫期间,享受驻村扶贫生活、交通补贴450元/月;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期满后,将从服务人员中按一定比例和程序择优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人员纳入埇桥区购买服务人才库,作为区政府聘用编外人员人选;也可实行双向选择续签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本公告由埇桥区招募专职扶贫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因素,调整招募计划与条件,并对招募条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招募有关政策、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埇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zyq.gov.cn/)、埇桥区人社局网等网站查询、查阅。
3.资格审查从报名时间开始,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4.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506917(区扶贫办),0557-3035770(区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
0557-3050080(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与举报电话:
0557-3024541(区监察局)
埇桥区招募专职扶贫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