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汕头市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07 16:21:49
汕头市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汕头市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1名、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校1名、汕头市体育工作队5名、中国乒协汕头市乒乓球学校3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是汕头市体育局属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培养中专学历体育人才和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等职责。
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是汕头市体育局属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开展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训练和教育,为国家和省级培养、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等任务。
汕头市体育工作队:是汕头市体育局属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体育运动训练、比赛、管理等工作。
中国乒协汕头市乒乓球学校:是汕头市体育局属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开展乒乓球运动员训练、向上级输送乒乓球项目优秀运动员、国家乒乓球队来汕训练及集训、比赛等任务。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详见附件《汕头市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汕头市潮汕体育馆南门(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博爱路1号)。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014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2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
3、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发放地点:潮汕体育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博爱路1号)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2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须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网球教练员、射击教练员、柔道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语文教师、行政人员、对外公共关系管理、文秘宣传、会计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笔试科目均为一科。网球教练员、射击教练员、柔道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及语文教师等岗位的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及公共基础知识。行政人员、对外公共关系管理、文秘宣传、会计人员等岗位的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2014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体育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对象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体育局人事秘书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名单和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方式:
网球教练员、射击教练员、柔道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岗位,面试时间每人40分钟,分为两部分:一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二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考官到运动场地进行技能测试,测试的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其它岗位,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试总成绩及公布时间
1、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比例合成总成绩。网球教练员、射击教练员、柔道教练员、乒乓球教练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语文教师、行政人员、对外公共关系管理、文秘宣传、会计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负。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六、拟聘人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以下网站同步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体育网(http://www.stty.gov.cn/)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体育局 0754-88276210
监督电话:汕头市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0754-8827082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179804
汕头市体育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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