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系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中有关技术评审的辅助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网络建设和技术服务工作,参与信息化标准研究和制订工作。因工作需要,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与执行能力,创新意识强且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及以后出生);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
二、招考岗位要求 (点击下载)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月27日。
2.报名方式:填写《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编外聘用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表格需附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各类资格证书、自荐材料。报名登记表等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中心招聘邮箱: 295547610@qq.com。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简历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参加考试(电话或短信方式)。在参加笔试时,考生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各类资格证书的原件)供查验。
4.招聘咨询电话: 0591-83262273 曹先生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视具体情况是否开考。笔试、面试分数均为100分,按各50%的比例计入总分,总分最高者为拟聘人选。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
2.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相关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结果的,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有关要求
1.应聘者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随时解除聘用关系,应聘者承担违约后果。
2.应聘者必须在收到录用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完成相关报到手续。逾期或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