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长沙望城区委党校选调理论教员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 2017-02-07 16:32:33
  2017年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选调理论教员
 
  为扩大优秀教师选拔范围,优化区委党校教师队伍,,经批准,面向全国选调1名理论教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试教与考察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范围:全国党校系统或讲师团从事教学、教研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资格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三)年龄条件: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条件:马列、哲学、政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月8日9:00至2月10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月13日9:00至2月18日17:00。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
 
  1.报考人员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选调专栏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用户名和个人密码,以便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每一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试教、选调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二)试教内容和时间。拟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5(含),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1.试教内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教时间20分钟。
 
  2.试教时间初定为2月19日。试教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委党校,时间、试教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证明属在职在编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7年2月1日)。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试教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为2月18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入围体检、考察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望城区委党校负责。
 
  3.考察由望城区委党校、望城区编委办和望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望城区委党校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产生空缺的,按照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考察结束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望城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选调对象调动(转任)等相关手续。选调对象于2017年2月1日前在原单位已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且不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情形的,保留待遇享受。本次选调设定五年服务期(即五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调出望城区)。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望城区委党校、望城区编委办和望城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731-88062530(望城区委党校)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区委党校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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