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执法类面试真题(4月2日上午)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7-02-08 13:14:46
2015年4月2日上午深圳市执法类面试
1.外出执法,执法对象不肯透露身份证、地址等个人信息,怎么办?
【参考答案】在一些特定领域的执法中,需要获知执法对象的身份证、地址等个人信息,这是依法完成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但是现实中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等事实和危害的增多,难免使我们在进行此项工作时遇到阻碍。这说明我国公民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在不断增强,虽然对我的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但我会亲切耐心地与执法对象沟通,请求执法对象配合我们顺利完成工作。
出现这种情况后,我会尽快分析对方不愿提供个人信息的原因:
如果是对我的工作不够了解,不够信任,我会耐心地向他讲解我工作的内容、重要性、得到其个人信息之后的处理程序并强调所得信息受法律保护,我作为执法人员绝不会在工作之外泄露其信息。
如果是执法对象对我的工作不够重视,我会耐心向其说明询问他的信息,是执法人员具有的权力和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政府部门处理问题制定政策的依据,如果政策合理,对他的个人利益也将是更好的保障;如果是执法对象心情不好对我故作刁难,我会先和对方沟通他心情不好的原因,然后缓解他的情绪使其得到放松,从而支持我的工作。
如果是我的工作方式不被执法对象认可,我会真诚地道歉,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保证接下来的工作不会妨碍对方的基本权益,取得对方的谅解。
如果对方是因自己有违法行为等而拒不告知,那么我将用秘密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从周围人员了解他的信息。
最后,在核查完公民个人信息之后,我会做好登记、归档工作。
执法对象不愿意配合我们工作,还说明公民在隐私这一方面对公职人员不够信任。今后我会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不断摸索和学习没有现成答案和规定的对突发事件和棘手问题的最佳处理方法。相信只要能做到与群众情通理融,群众也都会非常通情达理地支持我们工作的。
2.外出检查商贩,店主说我们为何不去检查假冒伪劣商品,而来检查进口食品,你是执法员,怎么办?
【参考答案】在售的进口食品尽管经过了国内外多重的检验检疫工作,但是考虑到经过的环节多、我国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等现状,以及食品与人民健康具有巨大关系的极端重要性,任何情况下都我会严格执法。遇到题干中的这种情况,我会这样处理:
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检查依据、目的和范围。
其次面对该店主的不理解和一定意义上的讽刺,我会首先表明自己作为执法人员是依法进行食品卫生和质量的检查;请店主理解配合。然后详细耐心地了解他这样说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处理:
第一,如果店主配合,则按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流程,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经销食品、包装标识、商标广告、经营者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归档。对进口食品容易出现的运营资格不健全、没有中文标签或标签信息不标准、以次充好、假冒进口食品、进口证明文件不全等情况重点检查。如果该店存在违法行为,则按照《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我会告知店主救济途径和期限。
第二,如果店主并不是要阻拦我们执法,而只是觉得自己的经营没有问题,不需要检查,反而知道有很多制造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却没有被依法查处或者自己曾经深受其害的情况。我会先对其表示同情和理解,但同时引导其应配合我们的工作,因为我们工作的顺利进行会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如果店主知道假冒伪劣产品的信息,那么我会请其直接向我们提供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信息和其违法相关证据,直接记录受理,然后汇报,由部门决定处理。
第三,如果店主拒不解释理由,直接有阻拦情绪和阻拦行为,首先判定其经营存在一定违法行为,我会耐心地与其沟通,明确和委婉地告知他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阻碍执法严重的行为可以导致罚款一万、拘留10日、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后果,希望他理智行事。同时耐心询问其行为原因。
如果店主知道后果后仍然不改正,那么我将和同事配合继续检查,如果商店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而又阻挠执法,我会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一些证据“如果因为执法人员人数少被困从而无法进一步收集有效证据或者店主暴力抗法的,我会请公安机关协助检查。
食品安全无小事,我今后将继续严格执法,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同时提高自己对这种复杂情况随机应变;灵活处理的能力。
3.设置执法岗亭,夜间,执法人员把岗亭门打开,鼓励占道经营小摊贩进入岗亭摆摊,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执法人员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摊贩无处经营、占道经营和恶意竞争的现象,同时可以维护治安,并能受到摊贩的欢迎和感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执法人员柔性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
执法人员这样做可能有一定原因:第一,可能源于执法人员对摊贩工作不易的同情,鼓励其进入岗亭方便其经营和求生。第二,政府监管不力,执法人员守法意识不强。岗亭夜晚人力不足或者无人上班,无法完成时刻保持无商贩占道经营的要求,或者政府对夜晚岗亭使用的监督不够,让执法人员放松守法意识。第三,平时有些媒体对执法者与摊贩的关系不断进行负面报道引导,使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不满,执法人员为了缓和关系而采取折中手段。
但是这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摊问题,反而可能带来一些其他问题。因为岗亭有限而商贩无限,打开门容纳的只是一部分商贩。而没有进入岗亭的摊贩可能因此不平,也有可能因为在外占道经营而被取缔,这样就加剧了矛盾。另外,依照政策规定,岗亭只是提供简单的宣传、便民服务和执法处所,相关规定并没有提及可以让大量小贩进入岗亭。所以执法人员主动打开岗亭,在一定程度上欠妥。岗亭服务民众的同时也应该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
我觉得可以这样处理不使摊贩进入岗亭也不占道经营的问题:
1.政府可以合理规划打造小商业便民一条街,规划前可以广泛征求商贩意见,向摊贩提供合法的摆摊区域,并及时通过广泛的渠道进行宣传。在确保交通、消防和市容的前提下,采纳摊贩意见。
2.各部门协调加强对执法人员、摊贩的监管、教育和服务。
一是明确岗亭的使用者、使用范围、使用时间等规定。比如不得让无关人员长时间停留、无人上班则关闭好岗亭。将文明执法列入个人考核,如因粗暴执法加剧摊贩占道行为,对执法者处以停职等惩罚。
二是建立流动商贩登记库,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执法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对无证小贩不予租住资格;拓宽就业信息,为暂无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减少无证经营的可能。
三是对摊贩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执法对象对保持城市良好形象和秩序的认识,提高他们对执法人员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3.要求媒体提高自身素质,报道按事实说话,在宣传负面执法事件时也有积极方面的引导,减少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的矛盾,从而减少执法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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