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菏泽市定陶区总工会招聘简章

来源: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13 14:07:12
  菏泽市定陶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根据省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受定陶区总工会委托,为其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无人事编制)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文秘2名(专科层次:汉语、文秘专业;本科层次: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专业不限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菏泽市定陶区常住户籍,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含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必须在2017年2月18日前取得);


  3、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5、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定陶区东丰路东段)。


  3、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定陶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6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复印件。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专业不限岗位。


  4、2月24日上午12:00前,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和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星期日)。


  (3)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月3日上午12:00前,面试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该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年龄小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聘用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待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享受月指导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500元,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工资资金由省市总工会负担;定陶区总工会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七、其他


  本简章由菏泽市定陶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菏泽市定陶区总工会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trsj.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0-2216718(区总工会)


  考务咨询电话:0530-2223693(区人社局)


  附件:定陶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xls(点击下载查看)


  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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