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扬州高邮人社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14 16:40:25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高邮市户籍;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0周岁以内;大专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保中心会计岗位,招聘4人(男、女各2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4日--2017年2 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文游中路88号)。
 
  咨询电话:0514-84613609。
 
  4、注意事项:考生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50%。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入围最后一名考生考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10:30。
 
  面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爱心劳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公示有异议的,由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
 
  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为2100元,缴纳5险1金。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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