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天涯法律网
2017-02-14 16:46:16
2017年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招聘1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4名,分别为6名速录员、6名书记员、1名扫描员和1名文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严格遵守本院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书记员岗位原则上需法律或书记官专业,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4.速录员岗位需具备亚伟速录技能,打字速度不低于180字/分,其他岗位需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打字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院将在天涯法律网发布招聘公告,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个人彩色近照电子版、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版发至邮箱179447519@qq.com,电话:6864400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本院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审查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68号秀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605室:
(1)学历、学位证书;
(2)身份证;
(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1张。
(四)打字测试
测试计算机听打速度。
(五)面试
由本院通知考试合格者参加面试,测试内容为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向我院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三、工资待遇
1.聘用制工作人员转正后各项工资福利实发2400元左右,速录员增发岗位津贴500元(已扣除五险一金,不含高温补贴、年终绩效奖励等其他福利),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自试用期起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2.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及双方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68630721、68650217。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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