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海口市秀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海口市秀英人民政府网
2017-02-14 16:48:11
2017年海口市秀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我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和聘用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37名(其中管理岗位29名,专业技术岗位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和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海口市秀英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表1(2017年 2月27日为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www.hkxyq.gov.cn),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2 月28日至2017年3月4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 具体报名地点和电话见附件1。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秀英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自行下载,附表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意见。
5.报名注意事项: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竞聘者报名后,应及时登录秀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kxyq.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竞聘人员未达不到1:3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被取消岗位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区政府机关办公附楼三楼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发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以竞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笔试使用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成绩发布: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拟聘人员公示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者,需在本区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动。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二)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监督举报电话: 68663223(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686674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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