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招聘公告

来源:南宁人才网 2017-02-16 15:08:30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7年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工作简章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为南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市内河管理工作;承担南宁市海绵城市与水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城建设、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黑臭水体整治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项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督促、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将重大问题报领导小组决策。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7名外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泵站运行员1名(1900元/月)


  工作内容: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指令进行机组运行作业;承担主机组、辅助设备的运行监测、检查、巡视及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处理常见运行故障并报告;填报、整理运行值班记录。


  招聘条件:1.本岗位适合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高中以上学历;3.持有泵站运行、机电设备操作上岗证或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4.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适应夜班并服从工作安排。


  (二)文秘1名(1900元/月)


  招聘条件:1.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责任心,具备敬业精神;4.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外聘工勤人员5名(1600元/月)


  招聘条件:1.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高中以上学历;3.熟悉电脑操作,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耐心,服从工作安排。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中国水城”建设和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城市河道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待遇


  按市人社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和社保“五险一金”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宁人才网发布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7年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工作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相关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网络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nhcrsk@163.com,面试通过后须补交相关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2日(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5楼511室, 联系人:小韦,0771—5700582。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届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凡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内容:专业技术能力、思想政治、公共礼仪、职业道德、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


  3.面试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6楼612会议室。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到南宁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期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监督电话:0771-5700582、5533608。


  附件: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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