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石家庄市第八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第八医院
2017-02-16 15:26:59
2017石家庄市第八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石家庄市第八医院2016年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以下称选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注重能力,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第八医院选聘岗位表》要求确定。
(四)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 程序及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 报名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第八医院人事科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16日17:00
报名时需考生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
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及书面形式自荐书一份。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医院人事科会同有关用人部门对提交的自荐书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医院通知其进行初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初试
初试包括面试和能力考察两项内容,初试成绩为该两项
成绩之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本专业的认识、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从事本专业工作情况,以答辩方式进行。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复试。
(四)复试
复试时评委对其实际操作能力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有效分数的平均分即为复试得分。复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确定拟聘人员
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将参加复试人员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并列时初试成绩好的优先。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进行,组织拟聘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成绩递补。
(七)政审及公示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政审合格后,对拟聘人员的成绩及体检结果在院网站和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上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选聘结果上报市卫计委和人社局。上级部门审批后,无问题则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试用
批准聘用到医院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按照医院试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石家庄市第八医院选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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