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赣州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23人公告
赣州市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市委、市政府打好“六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3名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除外);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学历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中专)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中专)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可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http://www.jxhrss.gov.cn/view.aspx?TaskNo=006014004&ID=128863)。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2016届以前毕业生专业名称与《目录》不一致的,可对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3月1日,未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1日以前出生, 3月1日当天出生为不满18岁)、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3月1日当天出生为超过35岁)。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17年3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5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6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岗位未注明要求“XX岗位工作经历”、“XX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纳税证明等能佐证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2017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隐瞒身份报考的,按照违反诚信报考有关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医学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行政、后勤、非医学教学类等)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医学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下同)、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月20日—2月28日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zhrss.gov.cn)、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赣州市卫生计生委网(www.jxgzwsj.gov.cn )发布招聘公告,各县(市、区)可在当地政府或当地人社、卫计部门网站转发市统一制作的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9:00—3月3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赣州市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专题”,点击“考生报名入口”,如实填写《赣州市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核对信息无误后,请立即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和选择报考科目,并提交网上照片审查。以上操作均要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网上照片审查等待队列。网上照片审查通过后,需打印《赣州市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报考实行诚信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注册并通过照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和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登录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4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
3、网上退费。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布。已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直接网上退费至考生的缴费账号。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3月22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或周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非医学专技岗位及工勤岗位(行政、后勤、非医学教学类等)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综合基础知识及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
医学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①临床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病理诊断、超声诊断、临床医疗、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康复治疗学、耳鼻喉等;②中医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骨伤等;③公卫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等;④护理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等;⑤检验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检疫、医学检验技术等;⑥药学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等。具体岗位的考试内容和试卷类别,由招聘单位在招聘公告职位表中注明。
临床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师基本技能;中医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学专业知识;公卫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预防医学专业知识;护理、医学检验、药学三个类别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各出一套试卷。
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按市直、县(市、区)分级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按报名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计划招聘数在5人及以下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 6人至10人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5: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招聘7人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计算为17.5人,则入闱面试人数为18人,下同);11至20人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21人以上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5:1。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该网站进行公布。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职位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计算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仅参加了笔试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见赣州人事考试网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市、县(市、区)规定的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共同负责。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笔试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执(职)业资格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或从事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市、区)对在编在岗人员有调配规定的或副科级以上干部需出具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17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公告及面试前资格审查发布的相关事项公告中未要求考生提供的材料,各地、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不得临时要求考生提供。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单位所属人社部门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面试资格的岗位,按本方案“笔试”规定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结构化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结构化面试实行市直、县(市、区)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分别组织。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6日。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由市、县人社、卫生计生部门分级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市、县(市、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除公告中另有说明的情形外,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一切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卫计委于2017年6月26日—7月4日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市、县卫生计生用人单位按规定分别到同级编委办办理招聘人员核编手续。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公告中各招聘单位公布电话
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97-8179899
政策咨询电话:0797-8392189、816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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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赣州市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报考说明。doc
附件3:赣州市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表。doc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