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宣传人员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21 16:33:23
2017年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人员招录公告
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宣传人员,从事消防宣传文字采写信息报道等方面工作。具体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宣传岗位消防文员1名,工作地点在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防火处法宣科。
二、招录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具有很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有新闻敏感度和工作热情,具有一定的宣传活动策划能力,熟悉微博、微信平台运维,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以及图像、视频处理软件。
4、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高和性别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5、有从事新闻媒体工作、汉语言文学或相关工作经验者,曾在报刊、网站等媒体发表过作品的优先聘用。
三、相关待遇及其他
1、录用后,经试用期满1个月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薪3000元,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增加100元/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宣传文职工资为基本工资(值班费、稿费另加)。
2、单位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社保个人缴纳部分自行缴纳。
3、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
4、工作日单位免费提供就餐,制服由单位免费提供。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3月3日
报名地点:郴州大道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王祥斌,15886516051。
2、报考要求: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到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法宣科报名,或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至电子邮箱107456012@qq.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
1.资格审核后确定考核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测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宣传工作基本常识及文稿写作,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个人陈述以及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50%+加分(中文专业、有记者经历、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以及图像、视频处理软件、熟悉微博、微信平台运维或之前从事过相关宣传工作的,每符合1个条件加1分,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
4、体能测试。
内容: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100M跑,报考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成绩需达标(达标标准由支队制定)。
六、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公示进入体检的人选。
1、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地 点:郴州市人民医院南院。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外加乙肝两对半检查)。
4、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凡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聘用。
七、公示与录用
体检结束后,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正式录用上班。
八、纪律与监督
市消防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本次招录政策由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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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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