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延庆区从乡镇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编公告
来源: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23 15:21:07
北京市延庆区2017年乡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招聘方案
根据《北京市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乡镇配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并结合本区乡镇实际,经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2017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10人进入乡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招聘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选拔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北京市延庆区2017年合同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4届大学生村官和2011届续签大学生村官)。
(二)岗位名额
2017年计划招聘10人,包括:延庆镇1人,井庄镇1人,大榆树镇2人,四海镇1人,八达岭镇1人、旧县镇1人、永宁镇1人、刘斌堡乡2人,共10人。详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具备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的能力和素质;
3.在大学生村官任期内工作业绩突出,月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参加了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务员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行测成绩55分(含)以上,总成绩100分(含)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事业单位选拔程序
凡本区2017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拔。选拔按照公开报名、笔试、乡镇推荐、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3月3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人力社保局村官办
携带材料:1.报名表(附件2);2.乡镇出具的党员身份及任职期间月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见附件3);3.网上打印的公务员成绩单。
(二)笔试
笔试成绩参照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合)。笔试成绩占专项事业编招聘综合成绩的20%。
(三)乡镇推荐
1.推荐时间:3月30日前完成,3月31日上报推荐结果。
2.推荐方式:乡镇推荐结果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30%(计算比例只取整数,小数不计入,如果应推荐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根据大学生村官历年考核结果、工作业绩和综合表现,按照“乡镇村官办提议、党委班子讨论决定”的方式进行,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推荐成绩采取百分制,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视同100分,推荐为合格等次的人员视同60分,未列入乡镇推荐名单的不得分。推荐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20%+乡镇推荐成绩×40%”的结果由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安排在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结束后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20%、乡镇推荐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0人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如第10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或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2:1,则按照《北京市延庆区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中途另行择业的,依次递补。
(六)政审
按规定对新录用人员进行政审。6月底前完成政审工作。
(七)录用及分配
新录用人员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统一进行分配,原则上是回原任职乡镇任职。原任职乡镇无招聘岗位的,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分配。于7月初办理任职手续。
三、专项事业编制人员的使用
录用为乡镇专项事业编制的人员到各乡镇上岗后,由乡镇党委安排其到行政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其身份待遇按照《关于乡镇配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我区对纳入规范管理的乡镇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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