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南京秦淮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172人)
来源:南京秦淮区委区政府
2017-02-24 11:30:41
秦淮区2017年度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秦淮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经秦淮区区委、区政府同意,秦淮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录用人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招聘172名,其中:
五老村街道7名;
洪武路街道32名;
大光路街道21名;
瑞金路街道19名;
月牙湖街道4名;
光华路街道2名;
朝天宫街道37名;
红 花街道7名;
夫子庙街道12名;
双 塘街道20名;
中华门街道1名;
秦 虹街道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群众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四)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国家教育网站可查询), 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及有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六)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在南京秦淮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qh.gov.cn)和微信公众号“秦淮发布”上发布。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箍桶巷29号(秦淮区夫子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2017年南京市秦淮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退伍军人证及相关证书,具有社会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者需关注微信公众号“秦淮发布”,随时了解招录时讯及安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秦淮发布”上发布。
四、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安排
1、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至箍桶巷29号(秦淮区夫子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3月11日(周六)下午2:30-4:30全区统一组织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为主,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4、名单公布:笔试合格名单将及时在微信公众号“秦淮发布”上公示。
(二)面试及录取
笔试合格者在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比例,面试合格人员全部纳入秦淮区社会工作人才库。
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人数时,退伍军人、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及在社区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优先录取。
(三)体检
体检由各街道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四)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秦淮发布”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在接到录用通知3日内到街道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社区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和试用期的待遇标准按照秦淮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区纪委(监察局)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5-84556143
监督电话:025-5237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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