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2017-02-24 16:28:19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因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
 
  一、招聘方式、职位、数量
 
  通过考试(笔试、技能测试<计算机听写录入、编辑>、面试)、体检的形式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6名。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专。
 
  4、年龄为30 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2、曾受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2500元(不含五险)。
 
  2、检察院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费用。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报名地点: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梅县新城行政区政法路6号)。
 
  报名所需材料:
 
  1、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证明1份(大专学历的才需提交);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联系方式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电话0753-2526235;地址:梅县新城行政区政法路6号。
 
  附件:报名表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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