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桐梓县楚米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招聘临聘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本镇(楚米镇)户籍、毕业未就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幼师及相关专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女性,身高150cm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热爱幼儿工作;
4.我镇辖区内精准扶贫户高效毕业未就业子女优先录取。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或治安处罚的,或者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可能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月25日(上午8:3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桐梓县楚米镇党政办公室。(电话:1878526418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相关事宜
(1)面试时间: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3)按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用。
六、公示、聘用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人选。公示人选确定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招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否则终止聘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一经招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一致,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者予以录用,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予以辞退。
八、本公告由楚米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