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眉山市仁寿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6〕103号) (以下简称《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眉市组通〔2017〕15号)(以下简称《下达计划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批准和眉山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计划数,本次共计划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要求,参加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2.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3.选聘任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4.目前在岗(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干部);5.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仁寿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4、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2017年3月4日至10日,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情况将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上和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进行公示。
五、考察
2017年3月11日至4月4日,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大学生村官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六、体检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
2017年5月20日前,经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拟聘人员,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九、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为各镇(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共仁寿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36444444
咨询电话: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01836;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09428。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