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政法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7-02-28 16:26:00
  上海政法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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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hupl.edu.cn/zpsy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2、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下载附件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寄送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989 号 人事处 景老师、谢老师收; 邮编:20170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顺利到达,请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


  (二)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面试。


  2、笔试面试。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察;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试讲、提问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3、体检。拟聘人员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4、政审。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老师、谢老师        电  话:021-39225121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