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荆州市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招聘公告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是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为积极引进优秀人才,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专业优秀人才3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工程管理人员3名,其中道路桥梁工程管理人员2名,土木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人员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户籍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管理经验丰富,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5、有进取、创新和敬业精神,能熟练应用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专业要求为:道路桥梁工程专业2名,土木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1名人。凡从事道路桥梁、房屋建筑或绿化等工程管理工作3年以上者,均可报名。从事道路桥梁、房屋建筑或绿化等工程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者,管理经验丰富,具有工程师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相应执业注册资格者优先。
符合条件者,经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服从招聘方岗位调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分或处罚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17:30止(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办法:报名者直接到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报名。联系人:崔光剑,联系电话:13886601447。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2017年3月20日17:30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及近期3张1寸免冠彩照到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715房间),填写《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中心招聘人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真实证明材料,一经查证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不一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面试
(1)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由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通知考生领取《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招聘面试通知书》。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负责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5、体检与考核:根据面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6、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对拟聘用人员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江陵县市政园林建设中心招聘考核小组研究通过后,确定聘用人员。经考核录用的人员,试用三个月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据《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面议。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