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7-03-08 16:11:33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进国内外科技协作交流、国内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与服务、科技人才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学研合作处业务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


  善于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各类科技项目的沟通、交流,能理解相关领域的技术概念,协助做好课题调研的有关工作如资料查询,相关材料的准备等。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 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和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科技项目研究或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1525.sh.cn。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18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与上海市科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将共同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考核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    箱:hr@1525.sh.cn


  监督电话:23112494


  附件:报名表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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