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临沂招聘环境监察助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当前的环保工作,解决环保工作面广、量大与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拟面向全市招聘环境监察助理员和环境监测助理员共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1、招聘单位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
2、招聘人数:5名。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临沂市户口,身体健康,无纹身,环境、化工专业类优先。
三、报名
报名人员于2017年3月6日至3月13日,携带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河东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报名(区政府西侧)。
四、录用方法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对笔试前15名考生,按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3:1比例进入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由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东环保分局组织实施,并当场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保险。
咨询电话:0539—838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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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东环保分局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助理员诚信承诺书及报名需提供材料.doc
2017年3月6日